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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司实体在美国挂牌需要中国哪些审批?
发表于:2019-01-14 08:49:25    人脉投资网    点击:3324    字号: T | T

Q:中国公司实体能否直接在美国挂牌上市?
是的,中国公司实体可以直接在美国挂牌上市。

 

Q:中国公司实体在美国挂牌需要中国哪些审批?
需要中国证监会的审核和行业监管部门的审批(如适用)。2014 年和 2015 年,证监会先后公布了有关境外上市的新政策。取消了境外发行上市财务审核,不再要求企业提交财务报表与审计报告(不再设置财务要求,如过去政策中“净资产不少于是 4 亿元人民币,过去一年税后利润不少于是 6000 万人民币,筹资额不少于 5000 万美元”的要求都已取消)。同时,境外首发申请材料从 13 项减少为 7 项,大大简化了企业境外发行上市的申请材料, 节约了企业上市的时间和财务成本。中国正在大力改革金融市场,其 IPO 市场也逐步从审核制向注册制转变,相关的举措也会大大加快中国企业境外发行的过程。2015 年以来,中国证监会对境外发行上市核准项目平均审核时间不到 20 个工作日。


可浏览证监会网站了解更多信息 http://www.csrc.gov.cn/pub/newsite/zjhxwfb/xwdd/201505/t20150522_277657.html

 

Q: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 F-1 注册之后的 180 天里会发生什么?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会审阅公司提交的注册,从潜在投资者的角度评估公司的披露信息并针对注册文件提出问题。


当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工作人员认为公司可以改善其披露信息或者可以更加严格地符合披露要求时,他们将会对注册提出意见。意见可能涵盖的面很广,取决于每个个别案件产生的问题。在意见中,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工作人员可能要求公司提供额外的补充信息。


公司通常用信件的方式对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意见做出回复,合适时也可能会修改其注册文件。


当公司完全解答了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全部意见时,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将给公司出具一封确认信,说明已完成了对该注册的审阅,并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 EDGAR 系统中公布注册生效。


在很多过往案例中,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并没有提出意见就直接完成了审阅。在涉及意见回复的案例中,通常经过最多两轮问答历时两到三个月就可解决全部意见。180 天可允许对复杂的案例进行三到四轮问答。

 

Q: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是否可能针对公司F-1 注册发送否决书?如果是,以什么理由?
在美国,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采用注册制而不是中国目前使用的审批制。只要公司披露的信息完整且准确,注册应该没有任何问题,批准只是时间问题。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只会在涉及欺骗的案例中针对 F-1 注册发送停止交易通知书,随后公司必须重新提交提供准确信息的 F-1 注册。

 

Q:证监会批准境外上市需要审核哪些文件?
1. 申请报告及相关文件。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公司演变及业务概况、股本结构、公司治理结构、财务状况与经营业绩、经营风险分析、发展战略、筹资用途、符合境外上市地上市条件的说明、发行上市方案等;相关文件包括: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营业执照、特殊行业许可证(如用)、公司章程、申请人及中介机构联络表;
2.行业监管部门出具的监管意见书(如适用);
3.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关于国有股权设置以及国有股减(转)持的相关批复文件(如适用);
4.募集资⾦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如适用);
5.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
6.境内法律意见书
7.招股说明书(草稿)


说明:中国政府要求提供的大部分信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也要求提供,因此我们的律师事务所在为美国登记进行中小企业 IPO 尽职调查过程中会涵盖这些信息。

 

(以上内容仅供企业了解IPO上市阅读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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